关于对遴选认定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开展期末验收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19-09-11浏览:128

各有关学院:

根据《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运行管理办法(试行)》及《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考评办法(试行)》的相关规定,经研究,教育厅拟于 2019  10 月份组织专家对遴选认定建设的 3 家省级协同创新中心进行期末验收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验收时间

2019  10 月中下旬,每个中心约 1 天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。

二、验收内容

1.发展目标实现情况。重点检查中心建设是否达到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,标志性创新成果是否主动服务河南重大需求、推动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;是否有效提升高校“三位一体”创新能力,并形成高校的特色和优势。

2.重大任务完成情况。重点检查中心承担的重大任务组织实施、完成质量和贡献水平;检查创新团队和管理队伍建设、科研组织模式创新、人才培养模式改革、国内外学术交流、科技合作和资源共享、学科影响力提升等情况。

3.机制体制改革实施情况。重点检查中心体制机制创新性和有效性;人事聘用、人才培养、科研组织、资源配置等方面的改革能否满足中心发展需求;各项改革制度实施情况和取得的主要成效、典型做法、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等。

4.可持续发展能力。重点检查中心的发展方向、承担任务、预期贡献及牵头、参与单位的协同能力、体制运行及政策保障等方面是否符合持续支持中心的要求。

5.中心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。重点检查省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。

三、验收形式

1.组织自评。各中心要按照发展规划和目标责任书承诺的事项,参照《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期末验收绩效报告提纲》(请登录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下载),在中心年度报告及中期检查的基础上,对中心认定以来承担的重大任务、取得的标志性成果、机制体制创新和制度建设、聚集和培养高水平创新人才、汇聚优质创新资源、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进行总结。报送的材料务必实事求是、简明扼要、突出重点,严禁材料拼凑、数据造假。

2.实地验收。

1)牵头高校就学校资源投入和重要制度创新(重点是机制体制创新及如何协同等方面好的经验做法)、中心在支撑学校内涵发展和“双一流”建设及创新能力提升方面的作用、有关意见建议等进行 15 分钟左右的汇报。

2)中心对照发展规划及目标责任书,围绕中心发展规划落实情况、承担和完成重大科技任务情况、取得的重大标志性成果、中心内部制度建设、可持续创新能力、资金使用绩效和下一周期建设发展规划等进行 3 0 分钟左右的汇报。

3)牵头高校选择 1 家主要协同单位围绕机制体制改革、协同完成重大任务等情况进行 15 分钟左右的汇报。

4)查阅材料、实地查看。验收组对绩效报告的有关情况进行核实;现场查看中心运行情况,必要时到协同单位查看分中心运行情况。

5)召开座谈会。参加座谈会人员为牵头高校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、中心骨干人员及协同单位主要人员。验收组通过座谈,一并了解中心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建议等。

3. 验收结果公布与使用。验收组根据协同创新计划相关文件规定,结合中心年度报告、中期检查及本次验收结果进行综合评价,最终由省协同创新中心管理领导小组确定验收结果。验收结果作为后续支持的依据。凡建设效益较差、未完成目标任务的,取消省级协同创新中心资格。

四、有关要求

1、请我校参加验收的协同创新中心于918日前将验收材料(一式6份)交至学科办;923日前学科办将组织校内专家预验收评估;925日前,参加验收的协同创新中心完成系统提交(登陆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自行填报(填报流程说明请到 http://www.rcloud.edu.cn/下载));928日下班前,参加验收的协同创新中心将3 份纸质的绩效报告(系统填报后导出版本)经中心主任签字后提交学科办;同时,验收组入校验收时,另请准备 7 套绩效报告材料和 2 套中心有关规章制度建设、成果、项目合同等佐证材料。

2.严格落实“中央八项规定”及其实施细则要求, 厉行勤俭节约。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按省财政厅《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豫财行[2019]108 号)的规定执行。不得以各种理由提供土特产、专家咨询费等。

五.联系方式

办:毕老师  李老师

联系电话:86608256  86608257

    箱:xkjsbgs@zzuli.edu.cn

教育厅科技处联系电话:0371-69691287

   址: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 11  D816

   箱:hn2011jh@haedu.gov.cn


学科建设办公室

2019  9 1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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