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首批中国轻工业重点实验室认定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15-12-17浏览:736

校内各有关单位:

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进一步完善轻工业技术创新体系,加强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建设,根据《中国轻工业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》的有关规定要求,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现开展首批中国轻工业重点实验室认定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条件

(一)依托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、科研院所或科技型企业,其中企业应在国内建有生产、科研基地;

(二)有明确且稳定的研究方向及发展建设规划,研究方向符合行业产业技术发展方向及社会发展需要,鼓励开展前沿学科、交叉领域的高水平研发活动;

(三)拥有比较充足的科研经费,健全的管理制度,良好的运行条件;

(四)具备良好的实验场所(实验室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,并相对集中),拥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科学研究试验设备、仪器装备及配套设施等(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);

(五)拥有学术水平高、创新精神强、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突出、在本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学术或学科带头人,有一支科研能力强、业务水平高,年龄与知识结构较为合理的研究队伍,有良好的科研传统和学术氛围;

(六)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在国内或行业内领先,取得过高水平的科研成果,有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能力。依托单位应有与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相关的硕士学位点;

(七)依托单位对重点实验室的科研成果具有较强的转化及应用推广能力。

二、申报认定程序

(一)符合重点实验室申请认定条件的申请单位须认真填写《中国轻工业重点实验室申请书》(详见附件2),并附相关证明材料,经负责人签字盖章,将申请材料一式一份(含电子版)于2016115日前报学科建设办公室,经初审通过后,将于2016226日前将申请材料一式三份(含电子版)上报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技环保部;

(二)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组织专家对提交的《中国轻工业重点实验室申请书》进行书面评审及答辩评审。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,视具体情况开展现场核查,研究确定重点实验室认定建议名单,并按程序予以公示,依照公示结果确定重点实验室认定名单并授牌。

三、申报时间和联系方式

1.校内截止时间:2016115日前

受理地点:学科建设办公室(东风校区教三楼1107

联系人:   吴磊    宋胜利

联系电话:0371-63567608 63624395

E-mail: xkjsbgs@zzuli.edu.cn

2.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截止时间:2016年2月26

   联系人:李永智 孔令波

   联系电话:010-68396446

 

附件:

1. 关于开展首批中国轻工业重点实验室认定工作的通知.pdf

2. 中国轻工业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.pdf

3. 中国轻工业重点实验室申请书.docx

 

学科建设办公室

20151217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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