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各有关单位:
为迎接河南省第八批重点学科结项验收,根据《河南省重点学科(2013-2015年)建设目标任务书》和《河南省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》有关精神,决定对我校第八批省级重点学科开展自评工作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总体要求
各学院、学科点要高度重视、提高认识,切实做好第八批省重点学科自评工作是推进学科建设、提高学科水平的重要过程。通过自评,总结第八批河南省重点学科建设取得的成绩、建设经验,分析存在的问题。以此为契机,参照《河南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工程实施方案》中的工作要求和建设任务,充分发挥学科团队成员的集体智慧,进一步凝练本学科所形成的特色和优势,为下一步河南省重点学科的申报奠定良好基础。
二、自评内容和流程
1.自评工作主要依据《河南省重点学科(2013-2015年)建设目标任务书》中的目标项目,对各学科建设期内的学科建设及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(省级重点学科名单见附件1)。各重点学科须填写《第八批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》(附件2)、《第八批省级重点学科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》(附件3,附件2、3以下简称《统计表》)和《第八批省级重点学科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明细表》(附件4,以下简称《明细表》),如实填报建设期内各项目标的实际完成情况,认真进行总结、自评,撰写《第八批省级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自评报告》(附件5,以下简称《自评报告》)。因学院或学科调整而涉及到多个二级学院的省级重点学科,由学科现属学院牵头,负责收集汇总数据信息,集中填报材料,相关学院做好配合工作,牵头学院完成《统计表》和《自评报告》后,要分发给相关学院征求意见,确保上报材料内容完整、信息准确,切实反映该学科发展现状和建设成就。
2. 牵头学院要成立重点学科自评小组,负责所属重点学科自评工作,并对学科点《自评报告》、《统计表》和《明细表》进行审核,经学科带头人和学院负责人签字后报送学科建设办公室。
3. 学科建设办公室按照《郑州轻工业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》组织专家和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学科点的自评材料进一步审核。对弄虚作假者,一经核实,将上报学校学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,做出进一步处理。
4. 学校召开第八批省级重点学科自评工作会议(另行通知),学科建设办公室根据学校自评结果,撰写《郑州轻工业学院第八批省级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自评报告》,认真总结和分析,并对下一步学科建设工作做出部署。
三、上报材料要求
1. 学科点成员(特别是学科带头人)只能在一个学科点出现,如确属跨学科工作,则在不同学科点填报的课题、经费、成果中不得重复。一项成果(包括获奖、论文、著作、专利)、学术交流和技术转让只能随主持人填一个学科点。
2.自评材料用A4纸装订成册。所填报各项数据的起止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。
3. 学院提交的电子文档按照以下规则命名。
学科点自评报告:学院全名_一级(或二级)_学科名称_学科点自评报告(如: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_一级_食品科学与工程_学科点自评报告)。
学科带头人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:学院全名+下划线+一级(或二级)+下划线+学科点名称+下划线+学科带头人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(如: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_一级_食品科学与工程_学科带头人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)。
学科点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:学院全名+下划线+一级(或二级)+下划线+学科点名称+下划线+学科点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(如: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_一级_食品科学与工程_学科点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)。
学科点任务完成情况明细表:学院全名+下划线+一级(或二级)+下划线+学科点名称+下划线+学科点任务完成情况明细表(如: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_一级_食品科学与工程_学科点任务完成情况明细表)。
4. 所有材料务必于2016年4月29日前将《自评报告》、《统计表》和《明细表》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学科点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支撑材料(单独装订)一份和相应电子文档一份报至学科建设办公室(教三楼1107房间),电子版可发送至xkjsbgs@zzuli.edu.cn。
联系人: 毕丽华 吴磊 宋胜利
联系电话: 0371-63567608 63624395
学科建设办公室
2016年4月8日
1. 第八批省级重点学科名单
2. 第八批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
3. 第八批省级重点学科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
4. 第八批省级重点学科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明细表
5. 第八批省级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自评报告(学科点)